2020年6月29日上午,云南滇东北律师事务所主任黄佑虎受昭通市交通运输管理局邀请,为昭通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宣讲。
黄佑虎主任分别从民法典产生的过程、制定民法典的总体要求、民法典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民法典的核心理念、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民法典的基本内容、民事法律规范的重大变化等七个部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详细的解读。
该次授课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采取了先制定民事单行法的办法,制定了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一系列民事法律,这些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分散立法导致现行不同的民事单行法所规定的民事权利散乱零碎,并未形成一个规范的、有机的民事法律系统。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的目标任务愈发迫切,中国更需要一部自己的民法典,民法典也就应运而生。
民法典不是制定全新的民事法律,它是在现行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的基础上进行编订纂修,是对我国现行民事法律规范的系统性整合、修改和完善。其中民事法律规范的重大变化部分,黄佑虎主任针对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着重从重大变化上进行了归纳,用形象生动的语言结合相关案例进行了宣讲,整个宣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与会人员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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