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昭通市人民政府与云南滇东北律师事务所签订了第三任法律顾问协议书,向我所黄佑虎律师颁发了法律顾问聘书。这是昭通市人民政府与云南滇东北律师事务所第三次签订法律顾问协议书,也是我所黄佑虎律师连续三任担任昭通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合同签订后,我所将一如既往地为昭通市人民政府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一是协助昭通市人民政府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提供法律咨询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应邀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或谈判、进行法律分析与论证;二是协助昭通市人民政府处理重大专项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以及信访案件的处理。
我所将以本次合作为契机,注重加强与昭通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严格工作纪律,狠抓内部管理,尽心竭力履行服务责任,依法依规向顾问单位提供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的法律专业意见,为昭通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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