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5日,我所举行“律师宣誓日”活动,本次活动主持人为我所主任黄佑虎律师、领誓人为任宗林律师、监誓人为副主任崔薇律师、主任助理赵永生律师。宣誓会场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摆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后,宣誓人着律师袍,免冠,佩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徽,成立正姿势,面向国旗和宪法列队站立,唱国歌,右手握拳上举过肩,随领誓人宣誓。
律师宣誓誓词为:“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我保证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神圣使命,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执业为民,勤勉敬业,诚信廉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努力奋斗!”领誓人逐句领读誓词,宣誓人跟读,领誓人领读完誓词、读毕“宣誓人”后,宣誓人自报姓名。宣读完毕后,宣誓人在誓词上签署姓名、宣誓日期。经宣誓律师签署姓名的誓词一式两份,一份由宣誓律师收执,一份存入该律师执业档案。
我所开展此次宣誓活动,旨在提高律师执业道德水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我所全体律师将自觉践行宣誓誓词,将誓词作为指引律师执业活动的行为准则,依法、诚信、尽责执业,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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